校內各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教科研經費使用的監督,保障教科研經費規範合理使用🐡,提高使用績效🧟♀️,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陽光工程”建設的意見》(浙政辦發〔2014〕49號)》《浙江省科研經費使用信息公開辦法(浙監〔2012〕32號)》,現組織開展我校2021-2022學年第二學期在研教科研項目經費使用信息公開工作🌥。
一、項目負責人填寫《省高校教科研在研項目經費使用信息公開一覽表》(附件1),項目負責人是教科研經費使用信息公開的直接責任人,應根據信息公開製度的要求,主動、如實填寫,並於5月20日前將電子稿以及紙質稿(一式一份)交教務處(科研處),交表時請攜帶項目經費褶子。
二、教務處(科研處)對教師個人的填寫的情況進行審核、匯總🤷🏻♀️,並於6月30日前完成我校2021-2022學年第二學期在研教科研項目經費使用信息的公開🦸🏼♂️。
填寫《省高校教科研在研項目經費使用信息公開一覽表》過程中有不明之處,請咨詢教務處(科研處)。聯系人:唐慧,聯系電話🏪:8111🧖♀️👨🏼💼,85240027👨🦰。
附件🤙:
1.《浙江省高校教科研在研項目經費使用信息公開一覽表》
2.我校2021-2022學年第二學期在研教科研項目
教務處(科研處)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