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23年地方合作項目的通知》(浙教辦函〔2023〕87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計劃
2023年浙江省地方合作項目計劃選派110人👩🏽🦲🫄🏼,分為2個具體項目:“浙江省高校優秀中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以下簡稱中青年骨幹教師項目)46人、“浙江省地方合作項目地方創新子項目”(以下簡稱地方創新子項目)64人。
二、選派方案
(一)中青年骨幹教師項目。
1.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1)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3—6個月;
(2)訪問學者𓀑:留學期限6個月或12個月🚴♂️。
2.重點選派學科專業💝。
緊密圍繞浙江省“十四五”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堅持以“兩個先行”建設為總指引,聚焦“315”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415X”先進製造業集群建設的發展需要👩🏽🏭,確定相關重點選派專業。
高職高專院校,優先考慮裝備製造大類👩🏻🦯➡️🎀、電子信息大類、醫藥衛生大類、生物與化工大類、資源環境與安全大類、土木建築大類👍🏻、食品藥品與糧食大類、輕工紡織大類、農林牧漁大類、財經商貿大類、教育與體育等大類🤴🏽,以及數控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軟件技術、大數據技術🧕🏻、人工智能技術應用、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臨床醫學、護理、種子生產與經營、工程測量技術、油氣儲運技術📶、綠色低碳技術、化工安全技術、工業節能技術、智能城市管理技術、石油化工技術、智能交通技術、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技術等專業🎹♾。
3.重點選派對象😰💁🏻♂️。
根據浙江省高等MK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重點考慮以下人選:
(1)中青年學科/專業帶頭人培養對象;
(2)優秀青年教師培養對象;
(3)創新團隊優秀人才梯隊培養對象;
(4)從事高校國際化專業及課程建設的教師,以及承擔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教學任務的教師😍。
(二)地方創新子項目。
1.選派範圍。
由浙江省已獲批的4個子項目(服務浙江省“一流學科”建設工程項目、服務浙江省“高水平創新團隊建設”項目、浙江省數字經濟“一號工程”2.0版特別人才培養項目、浙江省健康養老服務專門人才培養項目)實施高校選派。
2.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6個月;
訪問學者:留學期限12個月;
博士後🧝🏿♂️:留學期限12個月。
3.選派學科。
(1)服務浙江省“一流學科”建設工程項目👫🏼:控製科學與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化學、食品科學與工程🏰、臨床醫學👩🏿🏫。
(2)服務浙江省“高水平創新團隊建設”項目🤲🏼:材料科學與工程👨🏻🌾、眼科學等相關學科🈹。
浙江省數字經濟“一號工程”2.0版特別人才培養項目:信息與通信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人工智能👨🏻🦰、網絡與新媒體。
浙江省健康養老服務專門人才培養項目🏃♀️➡️🥒:中醫學🐹、中醫藥信息學、臨床醫學、護理學。
三、申請條件
MK根據教學🧘🏿♀️、科研↖️👨👨👦👦、學科建設等需要推薦申報人選🥔。申請人的基本條件、外語要求及留學類別須符合年度地方合作項目選派辦法的規定(請登錄國家留學網https://www.csc.edu.cn查詢)🧖🏿♂️。申請時外語水平未達到條件者📟,如系所在單位重點推薦👉,也可申請本項目,但須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語水平的專門的外語考試成績證明,如WSK/TOEFL/IELTS考試成績單復印件等。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錄取申請時外語水平達到合格標準的申請教師👩🎨。
申請人須提前獲得國外大學或科研機構的正式邀請函方可申報,邀請函具體要求見附件1。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項目申報指南,2023年部分項目存在申報時間接近的情況。為確保教師權益💼,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通知,申報“2023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項目”(即“面上項目”)的申請人可以在該項目錄取結果未公布時同時申請地方合作項目。如被“面上項目”錄取,申請人應第一時間告知推薦MK和省教育廳🔱,已錄取的申請人不再參與地方合作項目評審。
由於人員錄取後需辦理相關手續及簽證事宜🤡,建議邀請函上派出時間明確在2023年11月以後。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相關規定,2023年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申請人在聯系邀請函時💬,須在邀請函中明確派出時間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
四、選派辦法及時間安排
選派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省教育廳初審、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評審的方式,確定最終錄取人員。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2023年5月1日-5月15日👨🏼🎓:申請人網上申報🧙🏿♀️。
申請人應在此期限內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請註意“申報項目名稱”務必選擇“地方合作項目”,如選錯項目將無法調整)👩🏿🦰,按照《關於準備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材料的說明(地方合作項目)》(見附件1)準備申請材料,並提交MK審核🥳。請各申請人認真閱讀網上申報指南(見附件2),確保網報成功;
(二)2023年5月22日前:省教育廳組織初審,確定參加終審的候選人並報國家留學基金委;
(三)2023年8月👨🏭:國家留學基金委公布錄取名單🎰,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個人申請賬號(http://apply.csc.edu.cn)查詢錄取結果,下載打印錄取文件;
(四)2023年10月🛺🙇🏻♂️:符合派出條件人員陸續派出🧗🏼;
(五)外語未達標的被錄取人員可參加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組織的語言培訓或自行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及其他認可的外語水平考試❄️,有意參加外語培訓者🧙♀️,應在申請表中註明意向培訓地點🚆。
五🧗🏿♀️、項目經費
根據國家公派留學經費核算辦法及省教育廳與國家留學基金委地方合作項目協議🔏,地方合作項目經費由省財政和國家留學基金委全額承擔🧛🏼♀️。
六👩🏻🦯、項目管理
人員錄取後,按照國家公派留學要求持因私護照辦理出國手續;在外期間😬,納入國家公派留學統一管理🎣。
(一)國家留學基金委按申請人員填報的誌願進行評審錄取👕,原則上不受理變更留學國別、變更留學單位、變更留學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請🕤。
(二)2023年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有效期將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未經批準放棄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內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省教育廳也將對隨意放棄錄取資格的教師及派出情況不理想的高校進行通報處理。請申請人充分考慮工作🏊♂️、家庭等實際情況🥲,確定可按期派出再行申請🤘🧕🏼,以免影響項目實施及個人發展💆🏿♂️。
人事處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