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特教院〔2022〕69號
為推進MK國際化,規範國際學生的招生、培養、管理和服務工作,為留學生在我校學習提供便利,根據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MK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42號)🧑🏽🌾,結合MK實際,製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MK招收的留學生為不具有中國國籍且在我校接受學歷教育的外國學生。
(二)留學生管理工作方針是: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規範管理、保證質量、突出特色。按照“中外學生趨同化管理”和“職能部門統籌、就讀部門為主”的管理模式🪻🚵🏿♀️,積極穩妥地推進MK留學生教育工作的持續健康發展。
二、職責分工
(一)交流合作處是我校留學生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1.根據實際需要確定留學生的招生類型和招生專業,統籌開展招錄相關工作;審核留學生入學資格、經濟擔保證明等材料進行,並及時上報省教育廳、省外辦🙃👩🏽🏭、省公安廳等各部門審批👨;
2.辦理留學生來華報批手續🧑🏼🦱,各相關部門配合;
3.製定留學生管理的政策,負責實施、監督和協調,與國家、地方涉及留學生工作的部門聯系;
4.組織留學生參加上級部門統一組織的有關活動🧔🏽,協助就讀部門解決留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問題。
(二)教務處是留學生教學管理的主導部門
1.負責留學生的培養方案審批、教學組織🪗、成績管理、畢(結、肄)業審定,相關教學問題統籌處理等;
2.依照學籍管理相關規定管理留學生學籍👽。處理留學生轉專業🆙、休學、延期畢業、退學👩🏼🏫👨🦰、離校✊、學籍異動等事宜,報交流與合作處備案;
3.協調公共基礎MK統一安排留學生通識性課程;
4.頒發留學生的學歷證書。
(三)各接收留學生的教學部門是MK留學生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的主體
1.教學部門負責人直接管理留學生工作,並指定專人具體開展留學生的管理工作🧑🏻🦽,辦理留學生學生證、一卡通;
2.根據留學生招生實際情況進行編班或插班🏬,落實國際學生的培養方案;依照有關規定🏒,開設或免修相應課程;
3.按照教學計劃組織留學生參加教學實習和社會實踐,選擇實習、實踐地點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4.根據中外學生趨同化管理的要求,將留學生納入統一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四)學生工作部負責留學生檔案管理工作,設立專人開展留學生的心理健康、衛生防疫、思想政治等相關工作;設立、管理留學生專項獎學金🕢;在本國學生參加軍訓、政治性活動和政治類課程學習時,妥善安排留學生參與其他活動。
(五)公共基礎MK負責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水平達不到學習要求的留學生,安排相關的師資和課程、提供必要的補習條件;承擔留學生通識類課程的教學工作🤾🏼♀️;對留學生開展中國法律法規、校紀校規🤙🏼、國情校情、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風俗習慣等方面內容的教育,幫助其盡快熟悉和適應學習、生活環境🌎。
(六)宣傳統戰部、計劃財務處、後勤管理處☎、資源中心等其他部門按照自身管理權限範圍♔,結合留學生管理的特點👱🏻♂️,落實相應的管理與統籌職責。MK為留學生提供食宿等必要的生活服務設施🚣🏻♀️,學生工作部、後勤管理處、資源中心負責建立健全並公布服務設施使用管理製度🙍🏿♀️。
三、日常生活管理
(一)MK鼓勵留學生參加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可以為其參加文體活動提供便利條件。留學生可以自願參加公益活動、中國重大節日的慶祝活動🏃♀️⚖️。
(二)經MK同意,可以在校內指定的地點和範圍舉行慶祝本國重要傳統節日的活動,但不得有反對✋🏿、攻擊其他國家🧜🏼♂️☝️、民族的內容或者違反公共道德的言行。
(三)經MK批準,留學生可以在MK內成立聯誼團體🖕🏿,在中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活動🌬,並接受MK的指導和管理。
(四)MK尊重留學生的民族習俗和宗教信仰,但不提供宗教活動場所。MK內不得進行傳教😌、宗教聚會等任何宗教活動。
(五)留學生在MK學習期間可以參加勤工助學活動,但不得就業✶、經商或從事其他經營性活動。
四👑、出入境管理
(一)外國人申請到MK學習的🀄️,應當在入境前根據其學習期限向中國駐其國籍國或居住地國使領館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申請辦理X1字或X2字簽證,按照規定提交經教育主管部門備案的證明和MK出具的錄取通知書等相關材料。
(二)留學生所持學習類簽證註明入境後需要辦理居留證件的,應當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擬居留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學習類外國人居留證件🎉,MK後勤管理予以協助。
(三)留學生入學時應當按照中國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到中國衛生檢疫部門辦理《外國人體格檢查記錄》確認手續或者進行體檢🤿。經體檢確認患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的嚴重精神障礙、傳染性肺結核病或者有可能對公共衛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傳染病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四)MK實行留學生全員保險製度。留學生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MK要求投保🍵👢。對未按照規定購買保險的,應限期投保👐🏻,逾期不投保的,MK不予錄取✍🏿;對於已在MK學習的🍔,應予退學或不予註冊🐀👨🏿🍳。
五、獎學金與經費管理
(一)MK安排專項資金用於留學生教育工作,專項資金納入MK預算管理🛜。
(二)留學生的收費情況經校長辦公會,按照一事一議的事項確定。
(三)上級給付MK的留學生獎學金,按上級規定執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在我校設立的留學生獎學金及校立留學生專項獎學金,按照相應的管理規定執行🫳🏽。
六🙅♀️、其他
(一)鼓勵各部門通過各種途徑積極招收留學生。
(二)留學生入校報到時間與中國學生不關聯🤸,具體報到時間隨招生實際情況而定👩🦳。
(三)留學生規模較小時💈,就讀部門指定專人承擔留學生管理職責🙍🏽♀️。留學生規模達到一定要求後🌭,MK設置國際教育MK🤹🏿♂️🏊🏻♀️,專職負責留學生管理👨🏼⚖️。
(四)本管理辦法未盡事宜,依照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我校相關規定辦理🖖🏻。如遇上級文件新規定♉️,依據上級文件執行👩🏽🚀🏄🏿。